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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品市场新规补漏

时间:2016-07-23 12:56来源: 作者: 点击:
艺术品市场新规补漏

  艺术品市场新规“补漏”

  本报记者 吴琼报道

  日前,文化部出台的《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。其中规定要建立明示担保、尽职调查、鉴定评估等一系列新的制度,促进艺术品公开透明交易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艺术品市场持续调整后的“强心剂”。

 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此前介绍相关情况时曾表示,我国的艺术品市场近年来发展非常迅猛,根据《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》的数据显示,2014年我国的艺术品交易额达2137亿元人民币,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%。

  存在乱象

  中研普华研究员曹慧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经过改革开放的多年发展,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业态,我国的艺术品市场达到了空前繁荣,艺术品产业发展空间也更加广阔。且艺术品消费的价值得到了认可。然而,中国当代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弊端与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。

  对此,曹慧分析指出,国内艺术品市场目前最集中、最突出的问题是赝品问题。具体表现为造假、售假、拍假,通称为“三假”。一是造假之风盛行,造假手段层出不穷,且有向高科技、区域集团化和产销一体化合而为一的趋势;二是售假公开化和网络化,销售假字画非常普遍,售假业已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;三是拍假,投资者对拍卖公司的信任度很高,然而,国内一些拍卖公司受巨额利润的驱使,对赝品熟视无睹或故作不知,甚者暗中与售假者相互勾结,知假拍假。

  不仅如此,曹慧还告诉记者:“事实上,艺术品真伪的鉴定是很深奥的学问,对于初涉收藏的人士而言,非常需要专业人士鉴定,因此,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便十分重要。这引发了各鉴定专家及鉴定机构快速登场。但目前我国收藏市场并没有统一的鉴定体系,导致当前鉴定市场的混乱不堪。”

  与此同时,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沈哲彦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也表示:“第三方鉴定机构经常出具虚假鉴定、虚高评估,缺乏公正性,对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误导。此外,由于行业内的交易信息透明度不高,消费者也难以全面、真实地了解艺术品的相关信息。”

  除此之外,“由于艺术品市场火暴,加之巨额利润,新拍卖公司不断涌现。其中许多拍卖公司属于低水平的重复建设,规模小,资金少,人才缺乏,经营水平低,实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。且行业内的拍卖公司众多,导致各拍卖企业间的恶性竞争,行业内耗增加,使市场处于一种无序的竞争状态,违法或不规范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,投资者的利益根本无法保证。”曹慧就当前我国艺术品市场的乱象问题坦言道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上述艺术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外,文化部“十三五”规划专家、全国文交所协会筹备组负责人彭中天在接受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时还补充道:“市场交换的前提是产权的交换,没有产权便没有交换。也就是说,谁拥有产权,谁便有卖的权利。但是之前我们的艺术品市场并不讲产权,有些拍卖公司在不过问艺术品出处、来源的情况下,也可以进行拍卖。这是造成该市场混乱以及难以做大的主要原因。

  不容忽视的影响

  在利益的驱使下,市场乱象愈演愈烈,不仅严重阻碍了市场的良性发展,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  曹慧指出,目前艺术品收藏市场赝品泛滥已成公认的事实。赝品及“三假”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利益和中国艺术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。应引起足够的重视,否则,新兴的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将会遭到严重破坏,继而影响艺术品市场和国内文化产业的健康和长久发展。

  而在鉴定市场混乱的问题上,曹慧介绍道:“由于目前国内的艺术品鉴定市场几乎处于无法律约束的状态,专家的鉴定结果只代表个人学术观点,看错也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。且少数鉴定专家在利益面前抛弃职业道德,违法鉴定。种种违法鉴定使得艺术品鉴定市场异常混乱,真假不辨,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。”

  除此以外,在曹慧看来,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近年来空前红火。但在艺术品拍卖行业迅猛发展、天价迭出的同时,假拍、拍假、私下交易、拒不付款、暗箱操作等各种违规操作问题也大量浮出水面。看似繁华的拍卖市场,其背后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,致使艺术品拍卖市场乱象丛生。

  对此,沈哲彦坦言,这些行业内的乱象问题将降低消费者对艺术品购买的积极性,当前消费者购买到优质艺术品大部分凭运气,这不利于艺术品市场稳健发展。另外,还会出现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现象,在信息不对称、假货泛滥、鉴定薄弱的情况下,大量优质艺术品将难以流通,被商家所囤积。

 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

  艺术品市场的乱象问题亟待全方位监管。而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。不过,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《办法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,但随着艺术品市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,这些问题也会被逐步地解决。

  记者了解到,本次修订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明确监管对象,适应艺术品市场新的业态和新的经营方式。二是放宽市场准入,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。《办法》取消了艺术品经营单位等的设立条件,并相应调整了审批程序,取消与内容审核无关的材料要求,缩短审批时限。三是强化主体责任,明确了艺术品经营单位禁止的经营行为、应遵守的经营规范及禁止经营的艺术品。四是划清行业底线,实行内容的全领域监管。保证内容合法是文化部门艺术品市场监管的核心职责,也是行业必须坚持的底线。

  “艺术品经营全程化管理逐步进入轨道,随着政策法规的深化与落实,艺术品市场管理的环节、业态等基础会不断建立起来,从而使艺术品经营活动及其过程有法可依。”曹慧分析道。

  在提及《办法》的实施时,曹慧还表示:“这使人们意识到,艺术品经营中的受买人也是市场的消费者,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,并打破与现代市场经济不适应的行规,使市场更加规范。此外,新政的实施还可以使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信息更加对称,交易更加透明。有利于规范服务业态的行为,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还可不断推进艺术品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,使艺术品经营过程中的维权工作有了基础与保障,推动了艺术品市场新业态,为该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。”

  沈哲彦也告诉记者,该《办法》实施后,艺术品的信息透明化,更便于消费者对艺术品进行辨识。同时可有利于艺术品的价格回归理性。此外,还能够提高消费者购买艺术品的积极性,促进艺术品市场快速发展。艺术品乱象得到遏制后,不论是艺术品收藏,还是艺术品消费等领域都将焕发活力,大众艺术品市场将崛起。

  曹慧还指出,艺术品市场的权益保护会进一步加强,尽管《办法》从实施到显效还需要长时间的市场试炼,却仍能为该行业带来新机遇。在彭中天看来,中国艺术品市场如想健康发展,便必须从生态、业态和形态上创新图变,主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对接,且更加规范法治、尊重产权、讲究契约、持续创新,才可由小众转向大众,由收藏扩大为投资,由文物上升为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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