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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物馆不能任由商业化摧残

时间:2016-07-23 12:30来源: 作者: 点击:
博物馆不能任由商业化摧残

  新华网福州4月27日新媒体专电(记者董建国 杨绍功)日前国家级文保单位、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,被房地产公司泰禾集团借用举办商业活动,引发舆论哗然。南京市文广新局事后宣布,南京博物馆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,严重违规,责成馆长停职检查。

  在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,博物馆擅自把国家级文保建筑“借”给开发商,实属违规。一些商业宣传进入博物馆,表面上看是博物馆放下身段,实质却是文化沦为商业利益的道具。作为公共文化一部分的博物馆,若肆意大开商业之门,显然有悖于其公共性。安静的博物馆岂能任由商业聒噪摧残?

  值得一提的是,这次搞活动的房产商,尚有前科。去年其在野蛮施工中拆毁了南京市级保护建筑颜料坊老宅,造成恶劣影响,却以罚款50万元了事。开发商称是意外,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的初步调查结果却证实房企是有意破坏。此次泰禾又在博物馆里打着文化的旗号,推销破坏文物古建的成果,不啻是用商业聒噪毁打了博物馆的脸。

  虽然博物馆不是天然拒绝商业化,但近年来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过度商业化的倾向令人痛心。从故宫建福宫变身私人会所,到“跑男”跑进杭州博物馆,再到此次地产贩卖文化的幌子进行商业宣传,文博单位在商业化浪潮冲击下,文物保护之基本底线屡屡失守。

  博物馆保存着民族文明的历史,不能单纯被当做“文化资本”看待。否则,文物保护就容易被商业逻辑绑架,文化发展就往往要服膺于商业原则。正因如此,一些“文化搭台、经济唱戏”的现象愈演愈烈,一些文博单位留下了过度开发、过度商业化的病灶。

  博物馆等文保单位参与商业活动,必须精挑细选慎之又慎。去年实施的《博物馆条例》明确规定“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。博物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,不得违反办馆宗旨,不得损害观众利益”。今年3月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再次明确了“合理适度利用”原则: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,以服务公众为目的,以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。只有遵循了这些原则,博物馆才能合法合规又安全的进行商业开发。

  说到底,文物存在的价值并不是为了赚多少钱,而是为让人们保存自己的文脉。通过对文物的瞻仰,在宁静中实现与历史的对话、与先哲的交流,这是人类文化自觉的基础。如果任由商业化摧残,毁坏了文物、淹没了历史,博物馆必将无物可藏,文化也将无法承载和传播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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